本篇文章来源于中国安防网(www.c-ps.net) 7月2日上午11时,市公安局技防办组织技术专家到我市首家主动提出进行安防验收的沃尔玛指导验收。这是我市自5月1日全面实施《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后,对首家企业进行验收。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周密检查,沃尔玛超市的监控室达到了验收标准,更衣室、卫生间等涉及个人隐私的场所没有安装监控设备,市公安局技防办当场发了验收合格书,沃尔玛成了遂宁首家通过技防办验收的单位。 市公安局科通处政委何铁军介绍:“安装安防设备必须通过具有资质的安防公司来设计施工,经遂宁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委员会验收合格后,系统方可投入使用。”据了解,按照《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及我市制定的实施办法,我市共有24家从事安防生产经营的单位还没有纳入市公安局的统一管理,取得运营资质证的安防企业也要在5月1日后到市公安局再次审查换证。 相关链接: 《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在2009年9月25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通过。条例中所称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是指用于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以及防爆安全检查等公共安全所需的特种器材或者设备。       原文出处: http://www.c-ps.net/news/content/2010/7/365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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